各科、室、局、队: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检察工作秘密的安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谭必刚(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邓太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郑光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 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 军(党组成员、反贪局长)
陶孟昌(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孙绍琪(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成 员:商涛章、邓 琴、汪 超、杨晓凤、汪开才、
王 强、张富强、文 毅、孙国书、刘 序、
唐 毅、杨庆福、冉孟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孝春、肖立宪、陈德元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日常事务。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