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在征求部分社区代表、群众代表等人意见的基础上,又于5月12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门邀请州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该院聘请的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等20人视察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挑刺。
活动中,代表们参观了我院设立在瓮安县第三中学的“未成年‘预、保、教’爱心工程办公室”,警示教育基地、案管管理大厅、自侦办案工作区及侦查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待中心等工作场所,代表们边看边议论,对检察院在规范化执法、人性化执法、充分保障人权给予肯定。随后该院党组班子、部门负责人与各代表展开座谈,并向与会代表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就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恳请他们为检察工作“挑刺”,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活动座谈会由邓太华副检察长主持。会上,谭必刚检察长介绍了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以及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各分管副检察长分别汇报了自侦、刑检、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建议我院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尤其是幼女的保护,继续加强对基层和群众的法律服务,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检察检察机关,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我院领导表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对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同时,积极探索检务公开,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提供更广阔、更有效的平台,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