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燃气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令人痛心,再次为我们敲响安全生产警钟。为有效遏制此类安全生产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和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监督作用,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行动。为全面、准确掌握餐饮行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情况,在调查过程中,检察人员采取“过筛子”方式,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取餐饮行业注册情况,对饭店和个体餐饮等经营场所的报警装置安装、燃气使用环境、日常管理及报警器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向商家讲解规范安装报警装置法律规定,未安装存在的隐患和可能引发的危害,提高经营者安全防范意识。
针对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更好地促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服务和监督,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召开了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再次开展实地检查执法和宣传教育,并下发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告知书》,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饭店和个体餐饮全面落实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形成联动效应,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私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扎实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行动,有力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推进燃气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