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不但给我们救助金还时常来看望我们,是你们的帮助,让这个家看到了希望”。3月7日,在第113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平塘县检察院对一名生活困难的妇女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回访,被害人及家属向检察官连连道谢。“被害人王某桃,女,因案受害,生活不能自理。其配偶为精神一级残疾,家庭陷入困境,生活难以为继……”平塘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罗某某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王某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救助线索移送本院控申部门。经审查,平塘县检察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迅速为被害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并用最短时间将这笔钱送到被害人手中。
一时困境解了,被害人更需长期关怀。在王某桃家中,检察人员与被救助人顺促膝长谈,家长里短无所不谈,通过深入交谈发现,前期发放的救助资金虽有效缓解了王某桃的燃眉之急,但其母亲属于脱贫不稳定户且年老体弱,现无劳动能力,儿子系在读初中生,家庭经济仍特别困难,存在返贫可能性。针对发现的困难线索,平塘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深入当事人所在地的村、镇走访,主动开展调查工作搜集困难证明,为下步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多元化救助提前做实前期相关工作,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持续巩固救助成效。2020年以来,平塘县检察院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民心工程”,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开展救助帮扶12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1.6298万元,让因案致贫致困妇女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检察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