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将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融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城内公众聚集场所、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及沿线路段等重点区域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通过向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助推道路安全、畅通。
调查发现,城区部分道路存在交通标线设置不规范、不科学,人行横道标线不清晰,公交站点距离人行横道太近等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设置的标准,不能很好地满足城市道路使用者的出行需求,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发出后,责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整改部署,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道路问题,逐项予以整治修复。并以点带面,对城区内道路进行覆盖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整治后
本次问题的顺利解决,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了辖区道路的安全通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也为如期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全省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