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让司法救助真正成为“民心产品”。近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跨县域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为是否开展司法救助及确定救助金额提供充分依据。
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在排查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司法救助申请人熊某乙提供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上成员信息与申请人姓名不符,为调查核实申请人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身份、是否已享受国家有关救助政策、被不起诉人是否有赔偿能力等情况,该院干警来到申请人居住的平塘县大塘镇新光村进行实地走访、收集信息,确保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准确适用。
通过走访当地村干部、调取脱贫建档立卡信息等,全面了解了申请人的真实情况,确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将及时办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切实保障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