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扣押难、移交难、保管难、处置难是持续困扰司法机关的“老大难”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助推案件管理实现精细化,惠水县人民检察院狠抓理念共通、协作联动、智慧助力切实解决涉案财物“四难”问题。
立足理念共通,为涉案财物管理筑牢基础。
惠水县检察院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嵌入式强化监督制约,秉持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与保管涉案财物相分离的原则,集中组织办案部门与案件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等部门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行学习领会,对入库、调用、归还、出库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梳理分析,践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强化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让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推进。贯彻落实《贵州省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行动的方案》,进一步明确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的目标、原则、清理时间、阶段和方式、工作要求、时间节点,责任上肩、工作上心,涉案款物无积压均已清理完毕,实现“清仓见底”。
立足协调联动,为涉案财物管理盘活存量。
囿于基层检察机关两房建设、人力资源不足的客观局限,涉案财物管理质效发挥差强人意。为破解流于形式、监管不彻底的现状难题,惠水县检察院通过内外联动双向发力探究解决现实困境的有效路径。
对外协作联动凝聚合力。主动与公安局、法院多次就涉案财物共管中心建设开展会商研判,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模式,竭力打造涉案财物“公检法”一体化集中管理的惠水“样板”,推动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统一、高效、规范管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衔接配合,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假冒伪劣行为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的涉案物品及时移送依法处理。
对内一体履职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联动作用,前移检察监督关口,检察官实时掌握案件办理进程,派驻履职时将涉案财物作为一项核查监督要点,有效提升涉案财物监管效能。
立足智慧助力,为涉案财物管理赋能蓄势。
充分发挥智慧案管职能。以信息化手段的手段代替粗范的“人盯人”或者“半人工半自动”的内部监管模式。依托检察业务系统的线上管理优势,对涉案财物流转及时准确在业务系统中同步办理,做到一案一账,运用大数据积极助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对涉案财物“收集、查封、扣押、保管、法律处置、法律处置后具体实施”的闭环管理。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流程监控重点监督事项,发现不规范及时开启监控督促整改。
充分发挥案管进出口审核职能。以“三书比对”常态化开展为契机,严格审核比对外来文书,注重对判决书中涉案财物处置情况判项与起诉书、起诉意见书充分比对,发现涉案财物遗漏处理及时告知承办人精准开展监督;将涉案财物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有机融合,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主动纳入案件评查范围,接受评查人质检,为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加装一道“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