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结构,有效避免“因熟生懒”“因熟生腐”,积极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顽瘴痼疾。近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检察业务骨干完成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轮岗交流。
统筹部署先谋划。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每三年应当在刑事检察等部门之间轮岗交流一次”的要求,该院制定了轮岗交流计划,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等各业务部门骨干人员均纳入轮岗范围,激活刑事执行检察的“一池春水”。2023年,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已完成人员调整,实现“1+1+1”,即“1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全新阵容。
新老接力畅衔接。新岗位带来新挑战和新机遇。为更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提升投入工作的“精气神”和行动力,该院组织由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多年、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为新入门的同事进行同堂培训业务指导。力求在帮带方式、帮带路径、帮带效果上突出实效,通过多请教、勤沟通,让工作衔接顺畅无阻。
学用结合强技能。学而不用则废,用而不学则滞。新到岗的检察干警聚焦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精准对标短板弱项,强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学习应用,夯实能力素质知识基础。通过现场检察、调阅档案、询问谈话相结合的监督方式,积极将刑事执行检察理论应用到司法实践,找准监督的工作方式方法,加快适应刑事执行检察的新要求。
轮岗交流,是从严治检的需要,也是打造检察多面手的有效实践。惠水县检察院将以轮岗交流为路径,拓宽干警成长通道,优化队伍结构,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