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惠水检察院一直致力于老有所依。近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驻下兴村工作组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帮助一名五保鳏寡老人到县养老院进行居住。
在日常在走访工作开展中,干警发现该村一户五保户因饮酒过度导致引发脑梗,已半身瘫痪在床生活起居无法自理,且独居无子女亲属等照顾。面对此景,驻村干警杨跃江等同志老人当成亲人来照顾。除了每周两次的村医体检,每天三次以上的驻村队员和村干部上门走访探视成了日常风景。为了更好实现老人老有所医愿望,惠水县人民检察院驻下兴村工作组积极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联系民政部门申请帮扶。同时,举一反三,对本村该类困难群众进行集体研判,分析是否符合困难集中供养的人群并建立台账、明确包保责任人,随时监测该类群体的生活动态。通过各方努力,该名鳏寡老人已送至养老院进行康养生活。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驻下兴村工作组始终以为民情怀,做“暖心事”,解“烦心结”,成“知心人”, 在抓好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省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的“要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心困难群众,加强对残疾老人、孤儿、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之要求,做好每一件小事,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