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工作部门:
为确保我院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唐中林(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宋朗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 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金光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曹永祥(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成 员:许 燕(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汪友莲(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
黄大勇(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童玉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庭江(公诉科科长)
周正芹(侦查监督科科长)
潘丽娟(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赵德凤(控告申诉科科长)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行科,许燕、汪友莲两位同志负责专项活动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