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集中体现,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设置了考察程序,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为帮助附条件不起诉对象顺利度过考验期,2023年2月22日上午,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妇联同志对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帮教和亲职教育。
该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针对监督考察环节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落实帮教措施。帮教会上,2名帮教对象分别汇报了近期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监护人也对监管及孩子表现情况进行了说明。检察官结合考察情况,再次强调了有关法律规定和帮教考察期间需遵守的纪律及注意事项,并通过让帮教对象回答问题、谈感想、表决心等互动方式进行引导,帮助他们塑造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妇联的同志对2名考察对象的心理状况、行为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对考察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对考察对象开展帮教进行感化教育,既能有效预防再犯罪,又能让考察对象看到未来和希望,走出悲观情绪,从而树立自信心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