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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为社矫对象上紧“思想发条”
        时间:2023-02-17  作者:金光锋  新闻来源: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金光锋应邀出席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节后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重点以“身边人说身边事”向矫正对象通报了本县七个矫正对象因重新犯罪,或殴打他人受伤、酒(醉)驾、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行政处罚,或多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服从监管被司法局给予多次训诫和两次警告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到达“情节严重”情形,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案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后站在人文关怀的角度,从珍惜缓刑机会,认罪悔罪;不要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参与学习和公益劳动、外出请假;保外就医每季度到省政府指定医院作病情复查;履行完毕财产刑等五个方面对矫正对象提出了要求,希望社区矫正对象加强自我约束,顺利渡过矫正期,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本次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切实筑牢了他们思想上的“防火墙”,巩固了社区矫正监管成果。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司法局的协调联动,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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