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1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7.7万元。所办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已经超过2020、2021两年的总和,其中70%的救助案件线索来源于控申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中定期排查发现后依职权主动启动,30%的救助案件来源于本院其他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后移送。
从2022年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来看,共涉及被救助家庭户数21户40人,共计发放救助金额37.7万元,从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来看,呈现出跨越式上升趋势。其中救助未成年人9人,占救助总数的22.5%;救助老年人(60 周岁以上)3人,占救助总数的7.5%;救助农村困难妇女10人,占救助总人数的25%;救助原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占救助总户数的61.9%。从司法救助案件中涉及的案件类型来看,涉及的当事人主要为故意伤害、性侵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中的被害人的16件,占救助总数的76.2%,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5件,救助总数的23.8%。
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该院在履职中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主动救助、多元救助等方式,构建辐射广、综合协作的司法救助新格局。除发放救助金外,还对因遭受犯罪侵害、产生心理阴影的被害人提供心理治疗帮助,借助乡镇,村委会、残联等第三方力量进行多元化救助,确保办案效果。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由“被动”变“主动”,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转变。业务部门之间定期沟通情况,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优先办理、上门反馈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提供程序保障。
2023年度,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计划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行动,依法能动履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实现精准救助,温暖救助,通过救助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的因案返贫或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