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制度”,是让我们报告什么呢?这是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宣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经常听到的一句话。近年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普法方式、聚焦重点人群和执法办案,不断强化普法传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让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活起来”。
一是聚焦宣传方式,加大普法传播力度。“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自该制度规定实施以来,独山县检察院坚持运用线下宣传与互联网线上宣传的有机融合,将强制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经验教训凝结成一个个生动的普法案例,通过法治副校长课堂向学校教职工宣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10次。同时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以寓教于乐、以案普法的方式,增强释法说理的效果。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扩大普法宣传广度。该院订制强制报告宣传海报,通过张贴在教育、卫健、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场所张贴,切实增强教师、医生等从业人员履行报告义务的责任意识;利用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宣传,重点宣传责任主体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报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该院深入村委、社区进行宣传,增加宣传受众群体,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的“保护墙”。
三是聚焦执法办案,强化普法宣传深度。该院自觉将强制报告制度普及工作融入日常司法办案,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不起诉宣告等执法司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听众进行以案释法,强调强制报告的重要性。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积极会同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未成年人安全防范相关问题,督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到落实。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独山县检察院做实“三聚焦”加强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强制报告制度,发动社会力量,营造主动报告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