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联合黔南州水务局举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暨工作联席会。会议由州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启松主持,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军、第七检察部全体成员和州水务局河湖保护服务中心主任陈林、政策法规科全体人员参加。
会签仪式上,刘晓军、陈林代表双方会签了《黔南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施办案(试行)》。本次会签的协作机制,是建立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关系之上,充分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为打造监督中配合、配合中监督,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提供实践经验。通过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固化工作经验和成效,进一步打通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疏通工作难点和堵点,激活全州水资源保护全盘工作,为推动黔南州水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会签仪式结束后,双方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朱启松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检、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通报了黔南州检察机关在水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工作的情况,州水务局业务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水务行政执法现状以及双方在水务领域开展合作的情况,双方就如何推动会签的机制落到实处、实现工作效能的提升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刘晓军对双方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支持水行政执法,形成“行政+检察”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二是深化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切实保护黔南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强化宣传工作。检察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积极广泛宣传水务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效,及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提高人民群众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