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本院介绍
本院领导
内设机构
检察新闻
法律园地
权威发布
媒体播报
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公益诉讼
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
财政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活动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黔南州检察院深入乡村振兴帮扶点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
近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海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岑小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杰勇分别赴乡村振兴帮扶点长顺县代化镇打朝村、麻响村、斗篷冲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并与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共同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宣讲过程中,金海雁、岑小明、杨杰勇三位同志紧扣党的二十大主题、主要成果,围绕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等方面对基层党员群众进行深入解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新形势下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宣讲。他们强调,农村基层党支部作为党与农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基层组织,一定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谋划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解决好农村群众的“急难愁盼”。基层干部要主动向群众进行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基层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确保集体经济稳步增长、农村群众稳步增收、农村环境稳定安宁。
在座谈交流中,金海雁、岑小明、杨杰勇就检察机关何如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征求村支两委意见建议。近年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始终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接下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将以“检察蓝”持续助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护航乡村产业经济发展、推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和更有力司法保障。
宣讲会后,结合州检察院“宪法宣传周”活动内容,金海雁、岑小明、杨杰勇分别为基层党员群众赠送《宪法》,发放了劳动报酬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双联双促”联系户家中,了解群众身体健康、经济收入、政策落实等情况,与村支两委共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举措。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
黔南州人民政府
黔南州政协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长秀路
邮编:558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