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宪法》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宪法相关法。
2.《刑法》《民法典》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3.《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和程序法律法规。
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5.《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黔南州单行条例和民族法规。
(二)个性普法任务
1.负责宣传普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国家赔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区矫正法》《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章》《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做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宣传、讲解、落实工作。做好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的法治培训。
3.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案件办理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普法对象
州检察机关干警;长顺县代化镇麻响村、打朝村、斗篷冲村乡村振兴扶贫点、学校等相关人员;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围绕中心、专项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十四五”时期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行动计划
1.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州委第十一届第十二次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贯彻落实“围绕中心、专项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作为州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党支部)
2.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检务督察室)
3.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普法要求列入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内容,丰富学习载体,进一步提高干警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普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宣传科)
4.编发《黔南检察》;认真做好检察理论刊物编辑,努力打造全州检察工作研究成果展示平台。(责任部门:研究室)
5.认真组织州院机关干警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责任部门:宣传科)
6.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社区、扶贫点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7.在2021年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宪法宣传教育,激发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8.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工作。通过“两微一端”、黔南州检察院官网、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中国检察听证网、微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优秀法治作品推广宣传工作。(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9.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走进学校,结合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夯实青少年法治素质根基。(责任部门:第八检察部)
10.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办案,采取不同的方式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等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政策。并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加强普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责任部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检察部)
11.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内容和载体,提高检察文艺作品创作能力,努力打造黔南检察文化精品和法治宣传教育作品。(责任部门:宣传科、机关党委)
12.利用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向社会公开宣传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牵头部门:宣传科、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五、责任领导:刘雪红(黔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六、责任部门:宣传科(普法办)
七、联系方式:0854-845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