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丹桂飘香,9月16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27名“新成员”正式上岗,举行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公益诉讼观察员将成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
今年以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监督触角,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着力解决线索发现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该院专门组建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聘请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村组等各个领域的优秀代表,印发《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公益诉讼观察员的主要职责为结合自身职能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承担宣传公益诉讼、收集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和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职责。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关乎民生福祉,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是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借助社会力量拓宽案件线索的重要实践,也是助推罗甸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检察员+观察员”履职新模式,助推公益诉讼全民参与,不断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为“阳光罗甸·康养湖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