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简介
省检察院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
省检察院主要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的决策部署,统一全省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领导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对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等。
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管理权限,协同省委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管理、考核下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等。